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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国有土地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3-04-11

来源: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淼

编辑:刘丽红

录入:杨璐

审核:朱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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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提出的“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年初以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黑龙江省检察院和佳木斯市检察院具体要求,不断深化对数字检察重要性的认识,找准数字检察发力点,切实提升数字检察工作质效。从3月初开始,该院到县自然资源局二调大数据库调取国有土地保护领域数据,通过深入村屯实地走访,调取村集体土地承包台账将掌握的数据进行碰撞、排查、比对,认真分析研判疑点,发现汤原县东江村姚家通江心岛8.24垧土地属国有土地,存在国有财产流失可能。遂于4月6日,该院针对此案件召开国有土地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会监督评议。  

  听证会上,陈旭明确了此次听证会的议题和相关事宜,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听证各方围绕退耕还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造成国家损失、可以弥补的有效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县林业和草原局代表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履职上发表了意见,阐述了其法定职责,并就下一步如何履职进行了说明。听证员经过民主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并建议行政机关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国有财产不受侵害。最后,汤原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县林业和草原局接受检察建议并明确表示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 
  “这场听证会形式新颖,让我们切实的感受到检察机关立足本职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的工作理念,此次听证会一次性收回了国有土地8.24垧,实现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真正做到了以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的现代化。”人大代表陈东对此次听证会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评价。
  下一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用数字化监督促进社会治理。通过数据碰撞、线索发掘等方式,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国土国财保护领域,将“数字检察”应用到办案中,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为路径,从而实现个案办理转向类案监督,从前端办案延伸到末端治理,以数据力量促进办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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