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脱薄摘帽”不满足 创优争先攀高峰

汤原县检察院的“脱薄争先”之路

时间:2022-10-03

来源: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璐

编辑:刘丽红

录入:杨璐

审核:朱孔林

【字体: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5月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相对薄弱基层院,2022年5月经县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认为该院的突出问题已得到实质性解决,短板弱项得到有效补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依靠自身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申请退出薄弱基层院行列。从“脱薄”到“争先”,两年来,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度汤原县检察院在全市目标考评中排名全市第一,市院专门向县委发函予以祝贺。同时被省文明办命名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2022年该院进一步巩固“脱薄”成果,在上半年197项业务数据综合评比中,又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不断强化服务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走千企访万户”活动,建立完善“检企联系专员”机制,与企业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服务。建立了涉企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机制,要求办理涉企案件实现三个“及时”,即及时受案、及时办理、及时反馈。2022年1月,省委政法委简报《黑龙江政法》第11-13期对该院做法在全省推广交流,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刘立民、市检察院检察长朱长春对此先后做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转发全市政法各单位推广学习。
  不断厚植执法为民情怀。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开展公开听证,区分每一起案件的性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在办理曹某某轻伤害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均在同一所养老院生活,两人都是五保户,一方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另一方则是智力有缺陷,该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办案人驱车往返170余公里深入永发乡跃进村,公开审查了相关证据,结合嫌疑人曹某某认罪态度和悔罪情节,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2021年10月5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以《这场设在案发地的检察公开听证,充满了“人情味”》为题,对该院方便当事人诉讼、深入群众以案释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10月15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黑龙江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发言中重点介绍了该院将检察听证搬进“田间地头”的做法。
  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该院充分利用县基层治理的网格化管理系统,以“人员融入网格、职能融入网格、情感融入网格”方式,推动检察工作与加强基层治理形成良性互动。今年4月18日,《法治日报》以《多措并举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为题,报道了该院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工作以来,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黑土地的做法和成效,通过该报道先后被汤原县、市院和省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同时,今年5月18日《法治日报》以该社第19期内参,将此情况呈报至中央领导,并增送黑龙江省领导,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刚要求将该做法转发各地市推广学习。
  不断树立了队伍良好形象。该院在办理一起“丈夫杀妻”案件中,针对他们留下的一对未成年子女,县检察院为其积极向县委政法委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加强救助金的使用监管,确保用在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上,该院成立了“小汤圆”未检工作室,并会同县慈善会与家属代表签订了三方资金使用监管协议,现已有三笔共计3000元用于购买换季衣物的资金在三方的共同监督下,放发到孩子手中,该做法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由于本案救助对象为两个未成年学生,县检察院积极向该县省级人大代表县高级中学副校长潘琳进行汇报,该县省级人大代表潘琳在全省两会期间接受省电视台采访,表示为检察工作点赞。
 
 


联系地址: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470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