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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检察院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10

来源: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丽红

录入:杨璐

审核:朱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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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20-12-10)
  年初以来,我院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围绕县委确立的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斗争。主动配合县委及防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春节后认领包保汤原县竹帘镇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现场指挥、督导、安排部署;所有检察干警上半年全部下沉社区,每日两岗,每岗两人,认真做好出入登记、监督扫码、测量体温工作;选派干警到县电视台录制抗疫法律宣传节目,制作推送病毒防控知识、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动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的舆论引导工作;率先搭建起远程提讯系统,主动为公安、法院、监委提供平台开展工作,解决全县政法机关在“防疫”期间看守所提审、开庭难题;全体干警两次自发捐款,用实际行动展现检察担当。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慎重办理涉企案件,正确处理刑民交叉法律关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抽调检察干警与工商联组建的法律服务组;深入牙签园区内11家企业,了解企业发展困难和疑难法律问题,在园区内设置法律宣传图版;举办“六稳”“六保”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企业来访,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多媒体平台设立专栏,定期发布《公司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紧密配合纪委监委工作。与县纪委监委建立互派学习交流机制,监委三名业务骨干到我院第一检察部实训刑事检察业务;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件11人,其中市监委移送1件1人;决定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7件8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1件2人,不起诉处理1件2人。积极参加法治建设活动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3次,送法进机关5次、街头普法宣传1次、送法进乡镇企业7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和谐稳定。
  截止11月底,刑事检察受理审查起诉85件98人,已提起公诉98件115人,占总受案数的115.29%,决定不起诉案件9件24人,占结案数8.33%。出庭支持公诉76件次;受理提请逮捕38件65人;批准(决定)逮捕33件52人,批捕率为86.84%;不批准逮捕案件5件14人,不批准逮捕率为14.29%;无错捕、错不捕案件。刑执监督监管场所违法2件;对4名抢劫杀人嫌疑人进行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监督司法局社区矫正违法6件,召开联席会议2次,监督收监执行1人;监督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法3件;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违法2件,交付执行违法违规3件,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上述机关全部采纳并落实整改。民事检察提请抗诉案件2件;经审查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对同级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件;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行政检察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办理行政支持起诉案件11件。通过刑事案件办理发现13年前行政机关违规为开发商办理房照和他项权证,将已出售的房屋办理到其个人名下,开发商使用该证在外地贷款公司办理贷款未还,造成实际所有人房屋被外地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该案多年没有解决,深深困扰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和多方当事人。我院探索支持10位房屋所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通过法律手段化解纠纷。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10位房屋所有人与不动产登记中达成行政和解、开放商与贷款公司达成民事和解,一次性实质解决现存和潜在行政争议,依法保护了各方权益,节约了诉讼资源,维护了县域大局稳定。公益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受理37件,办结22件,回复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保护国有财产;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开展了烈士陵园管理和设施排查、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调查了解涉及预付卡消费和老年人保健品相关领域投诉线索。
  三、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98件129人,占所有办结审查起诉案件的92.8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3人,法院采纳建议率100%;提前介入受邀公安机关提前介入11件24人。受邀参加纪委监委提前介入案件5件5人。参与案件讨论,对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出意见和建议;未检工作举办“检爱护航与你“童”行”通过“钉钉”app线上为香兰中学同学们上法治教育课;在疫情期间与市院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小课堂”视频课9课时,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已开通,已全面覆盖。派驻公安检察室2020年5月15日,正式在汤原县公安局设立派驻检察室。检察室通过提前介入,抗诉纠正法院量刑畸轻1件;通过巡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方式拉网式排查,发现4起案件监督撤案线索和3起监督立案线索,监督公安机关整改;依法对重要侦查活动现场监督,见证重大举报线索1件;定期跟踪捕后继续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侦查进展情况,督导侦查,平均缩短办案期限15天,降低案件比0.92,提升案件质效。派驻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市院检察长对我院派驻检察室进行现场专题调研。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由于犯罪嫌疑人自身传染性疾病,该疾病系,具有严重传染性。因此,对患有B类传染性疾病1名犯罪嫌疑人改更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对另1名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群众来信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10人次,受理来信案件6件,其中市院转办案件2件,所有来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实体性或阶段性答复,有效回复率100%;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件;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接待、办理信访案件5件,带案下访4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已发放救助金3.1万元,其中一件被救助人为残疾人,另外三件被救助人为贫困户。检察服务程序性公开118件,导出率100%;法律文书公开71件,重要信息公开22件,业务数据公开3次,服务律师阅卷18次,流程监控12次,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3件。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工作活动4次、座谈2次;由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活动1次,由部门、办案组邀请开展监督活动12次。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增强工作能力。
  抓思想有针对性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6次,开展政治轮训4次105人次;举办别开生面的面对面述职活动,院党组听取全院各部门、驻村工作队及每名在编干警的述职报告,为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发力。抓培训线下开展“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基础规范”开放研讨式业务培训2次,分别由检察长孙朝晖和副检察长张弘授课;开展业务大讲堂11次,222人次参加;线上通过中检网、学习强国、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按期督促全体干警线上学习,其中线上参加省院、高检院组织的网络培训132次568人次。抓调研分别成立以检察长、副检察长为负责人的课题研究小组,以实际工作为研究方向。完成《我县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调研报告》,督促社保部门收缴违规发放养老金3万余元;两位检察长指导撰写的论文被省院第三届理论研究年会采用,其中《小型院落实司法责任制问题研究》在会上现场交流研讨,受到领导、专家和与会人员好评,获三等奖;《浅谈“新法时代”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被年会评为优秀奖。抓党风一是加强日常督查,院纪检督查组定期对各部门办公室疫情防控情况和小区卡点值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强化全体干警责任意识。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指派专人每月按时填报,保密封存相关情况内容,定期向上级院报送填报情况。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对违反“三个规定”反面典型案例的专题警示教育、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七一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责任。抓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检察干警手绘创作的三幅国画,讲述检察抗疫故事,展现多方才艺;制作未检故事会视频、反家庭暴力视频进行法治宣传,群众喜闻乐见;五四青年节,对从检30年、20年及初入检察队伍的三代老中青干警以老照片跨时空场景重现的方式,重温检察初心,走心的宣传方式获得500余网友的关注阅读;在微信公众平台对广大青少年发布的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收到4600余网友的关注阅读;制作动画微课《取保候审后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微课大赛,获得第一名好成绩;三部作品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微视频大赛,有1部作品获得一等奖,2部作品获得优秀奖。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207篇,原创91篇;新浪微博发布稿件6224篇,原创68篇;被国家级媒体刊发18篇;被市级媒体刊发4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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