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时间:2020-08-29
来源: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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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围绕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立的目标,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提高政治意识,主动服务大局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抓整顿管在日常。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全年共开展督导检查9次、明察暗访5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处理。优环境强化联系。全年送法进企、调查走访8次;举办“检察开放日”3次,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及企业家、监督员40余人参加;召开民营企业家专题座谈会2次,听取企业司法需求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3个,制定整改措施1项。创和谐普法宣传。全年举办普法专题讲座12次,大型宣传活动3次;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手册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向辖区群众和机关单位作问卷调查60人次。重保护慎重执法。对涉企刑事案件,慎重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建议公安撤案1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受理涉恶提请逮捕案件5件10人,批准逮捕4件9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涉恶审查起诉案件3件18人,提起公诉2件11人,追漏诉1件1人,改变管辖1件7人;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次,沟通协调涉恶案件办理;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5份,督促开展行业综合治理;移送“涉伞”线索1件,使4名违纪人员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开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行动。全体检察官受聘到全县17所中小学校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邀请百名小学生走进检察院,讲故事,看动漫,全新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在全县24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启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构建监护人、校园、社会的三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在本院公众号发布“暑期第一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告诫中小学生注意暑期安全问题。紧密配合纪委监委工作。全年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件12人,其中:市纪委监委移送4件4人,正处级以上级别1件1人;决定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11件12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1件1人。
二、充分发挥职能,维护和谐稳定
强化刑事检察。配合公安清理积案。全年受理提请逮捕案件89件118人,同比增加18.7%;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72件90人,批捕率为76.27%;不批准逮捕案件17件28人,不批准逮捕率为23.73%;捕后轻缓刑比率为7.78%。无错捕、错不捕案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4件234人,同比增加34.43%;已提起公诉146件195人,占总受案数的82.93%,同比增加27.10%;决定不起诉案件10件10人,占结案数6.85%。出庭支持公诉130件次。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向公安机关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次;检察建议7件次;向公安机关移送追漏线索2件次,成功追诉7件7人。严格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联合检查4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6件6人,对公安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3次。强化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监督社区矫正人员违法违规5人,建议司法局向原审山东省某法院发出对违法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收监执行1人。推进民行检察。全年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9件。其中:民事提请抗诉案件2件,佳木斯市检察院均已向佳木斯市中院提出抗诉;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县法院进行了纠错整改并已恢复执行。发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4份,法院采纳率100%;支持建筑工人(农民工)讨薪民事起诉案件22件,调解结案,用工单位当庭给付工资部分尾款。全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16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向法院发出整改检察建议16件,法院全部进行了纠错整改和书面回复。开展公益诉讼。积极向县委、人大汇报工作,争取支持。检察长在县委十六届56次常委会上以“检察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解读”为题进行专题讲座;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1次。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校园食品安全”两个专项公益保护行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标准,逐乡镇全覆盖,制作现场勘验照片500余张、制作现场勘验笔录20份,制作询问笔录14份,查阅各种资质类证件、证照等相关证明材料300余份;走访13所中小学校、33家幼儿园,共发现问题三大类31件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2件。已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开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案件57件,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57次,检察建议全部收到整改回复。推进综合检察。推进决策专业化。全年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5次,讨论案件8件;召开检委会10次,讨论案件15次,检委会委员集中业务学习3次。推进执法规范化。开展统一业务系统案卡录入和文书制作规范检查2次,实现对所办案件全覆盖。推进服务贴心化。控申部门共接待来信来访咨询群众40人次,接受群众来信10件,全部按照高检院规定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件1件。推进救助多元化。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共计发放救助金4万元。在办理年仅10岁受害人王某,因交通肇事造成双下肢截肢救助一案中,我们在尽力为其争取2万元救助金的同时,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协作,采取为其办理生活低保、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开展心理疏导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切实解决了受害人的困难。推进公开制度化。案管中心受理案件274件372人,发出流程监控27件,接待律师41件次;公开程序信息233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2条,公开法律文书105件,接待依申请公开8次。
三、深化检察改革,增强工作活力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重点在员额的管理使用上进行大胆探索,秉持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担重责、本岗位检察官做骨干、其他岗位检察官做配合的原则,随时平衡各岗位的办案力量,把有限的办案力量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一线,推动检察工作协调推进,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全年院领导带头办案108件,同比增加64%,其中检察长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7件;副检察长办案101件;全体员额办案554件,同比大幅增加。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一类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改革要求,将原有的15个内设机构裁并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业务、检察服务4个业务部门和政治部、办公室2个行政部门,使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有效。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优化配置诉讼资源,实现繁简分流,实行简易案件集中办理 件人,不起诉10件10人,提高诉讼效率。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70件95人,占所有办结审查起诉案件的47.98%(以人数为单位)。同时,积极与司法局研讨值班律师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律师参与办理机制。推进“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整合两项重要诉讼职能,提高检察官对批捕和起诉工作的熟练程度和专业素能,有效地提升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年凡符合条件案件全部实行“捕诉合一”办理,共46件66人,占办理审查批捕案件的52%。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
抓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坚持把干警的思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7次,政治轮训15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集中讨论2次,领导干部会前学法7次。抓主题教育,不断增强战斗力。组织党员进行深入学习党章,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教育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向党中央积极靠拢。清明节组织全院干警前往汤原县烈士陵园,献花扫墓,参观历史博物馆,坚定理想信念;党员奉献日组织党员到大米河沿岸捡拾人行道垃圾、清理花坛杂草、美化周边环境,为改善人居环境,倡导“共建文明城市”做出表率;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抓检察宣传,营造检察工作良好舆论环境。全年向市院报送稿件50篇;微信公众平台共推送文章134篇、微博发布消息394条、今日头条发布消息99条;被国家级媒体发布3篇,黑龙江省院新媒体转发1篇,上级院新媒体转发15篇,市级新媒体“法治佳木斯”转发9篇;制作新媒体3个。我院干警独立制作的公益诉讼主题原创微电影《碧水青山、与检同行》,参加全国第四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获得网络评比第十一名的好成绩;快闪视频《专题报告会》在新浪微博上收到1.5万网友的关注量;原创MV《我和我的祖国》在新媒体上获得好评。抓检察培训,打造专业精英检察队伍。紧紧围绕检察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素养和岗位能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业务实训、岗位练兵、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开展精准培训。全年组织各项应知应会考试8次,党组、检委会专题学习15次;有60人次参加最高检业务讲座20次,245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次,举办岗位练兵3次,135人次交流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组织干警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有5人通过,占全市检察系统通过人数的23%,创全市基层院最好水平。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着社会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开展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队伍攻坚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和规范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2020 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和上级院总体工作布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规范执法为保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为新时期汤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良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检察保障。
要始终坚持和自觉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立定期向县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和重大工作事项随时请示报告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通过摆正和处理好检察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服务职能,保障和服务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围绕“三县四区”战略,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以案释法,现身说法,推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汤原”建设;充分发挥在“平安汤原”建设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充分发挥社会治理职能作用。
把刑事检察“做优做精”。主动适应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要求,在立案监督、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等方面有所作为;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推行“速裁程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提高诉讼效率;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三大攻坚”,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探索留守儿童、扶贫救助对象保护系统化机制。把民行检察“做强做硬”。努力提高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和水平,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开展支持民事起诉工作,保障多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开展支持行政诉讼起诉工作,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把公益诉讼“做实做响”。紧密结合县域山多、水多、林多、草原湿地多、黑土地广,自然风光旅游和红色革命圣地观光资源丰富的特点,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有效益、有典型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件。把检察服务“做细做暖”。强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以检察综合服务大厅为依托,构筑受理群众控告、申诉的快速通道,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推进检务公开,加大公开审查的范围和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各项检察工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进一步坚持和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探索检察官办案组织科学调整和完善配置新机制,对现有员额检察官实行动态管理、临时授权,合理调配使用,研究解决基层院办案岗位工作量不均衡的实际问题;强化教育和练兵,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互训、专训、实训等不同形式,办好“检务讲堂”。力争在队伍思想觉悟、业务技能、组织机构、纪律作风、管理考评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坚定方向,扎实、有序地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忠诚履职,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为新时期汤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