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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解民忧 公开听证促规范

时间:2021-06-08

来源: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杜娟

编辑:刘丽红

录入:杨璐

审核:朱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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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6月8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中军主持,为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该司法救助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救助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基本案情以及初步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2月5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臣酒后去本村王某梅家,因自己在山东打工受伤需要索赔时作为证人王某梅未给其作证而产生怨气。在王某梅家赵与王因此事发生争吵后,赵某臣从王家厨房内拿起菜刀就要砍王某梅,王某梅的丈夫张某伟见状某即上前拉仗,赵某臣挥刀将前来拉仗的张某伟头部、手部砍伤。经司法鉴定,张某伟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王某梅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通过前期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救助申请人张某伟有子女3人,全部靠打工为生,家庭条件一般。张某伟案发至今已花费了14万余元的医疗费,原本今年准备种地的5万元贷款,现已经全部用在治疗上,其它的医疗费用都是向亲戚朋友所借。医院的主治医生建议张某伟五一之后进行颅骨修复手术,张某伟家目前已无力支付该笔费用。而犯罪嫌疑人赵某臣家属也明确表示没有能力进行赔偿。    

  在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社会调查情况后,提出了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随后,听证员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等问题进行提问并发表意见。最终,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认为张某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伟进行司法救助,并就下一步对张某伟家庭如何开展多元化救助提出了宝贵意见。
  近年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主动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普及国家法律政策,此次探索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制度,以“看得见”的方式增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透明,传递检察温度。下一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落实上级院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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