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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检察建议 促进英烈保护管理

时间:2021-05-19

来源: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晓红

编辑:刘丽红

录入:杨璐

审核:朱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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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英烈精神,保护英烈权益,5月19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向汤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此次宣告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朝晖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见证。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了多个专项活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学习《英烈保护法》,加强线索排查,夯实履职基础,注重协同合作,形成保护合力,严格履行程序,依法办理案件,通过多项举措依法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行为。汤原县检察院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及省、市院工作要求,结合汤原县红色抗联事迹,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实际案例对公众进行普法教育,让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精神不断深入人心。    



  2020年9月,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跟踪回访中发现,杨曾波烈士纪念碑被围设在大鹅养殖场内,大鹅的活动区域与纪念碑无任何设施阻拦,纪念碑基座及围栏被鹅毛、鹅粪严重污损,气味难闻,环境恶劣,不符合纪念设施环境要求。  

  针对这一线索,汤原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对大鹅养殖场的权属、项目性质开展调查核实。大鹅养殖场为曾波村一村民所有,已经营两年,因需要占地面积较大,养殖场每年都将直接将纪念碑围设在内,纪念碑被污损的情况一直存在。同时办案组还发现,该村民今年将继续在此地饲养大鹅养殖工作,前期的养殖设施已经开始建设。针对查明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并公开宣告送达。  

 


  此次公开宣告过程中,汤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接受、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作表态发言,表示在接收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尽快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同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对县域内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见证公开宣告活动,对此非常认可,高度赞扬,革命烈士是为人民、为党、为国家牺牲、奉献的英雄,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纪念,检察机关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执政,促进公益损害的恢复,又能强化法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有效推动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结合,真正形成了公正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改变了以往“文来文往”的做法,转变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加大释法说理的力度,保证被监督方的知情权、表达权,有效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也有利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联系地址: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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